我院编制的稻城县青藏高原皮洛遗址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获甘孜州发展改革委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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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皮洛遗址发现于20205月,地处稻城县噶通镇平洛七家村,年代距今至少13万年以上,是一处时空位置特殊、规模宏大、地层保存完好、文化序列清楚、遗物遗迹丰富、技术特色鲜明、多种文化因素叠加的罕见超大型旧石器时代旷野遗址,被誉为一次具有世界性重大学术与社会政治意义的考古新发现,上榜“2021年度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2021年度国际十大考古新闻”“新时代百项考古新发现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皮洛遗址保护利用工作,将“统筹利用稻城特有的天文科研、雪山生态、史前文化等资源,打造文化旅游新地标”写入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报告。黄强省长在皮洛遗址工作站和考古发掘现场,强调要做好长期规划,加大工作力度,取得更多突破性成果,不断提升考古发现影响力。

 

 

 

    为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夯实皮洛遗址保护利用基础,配套旅游基础设施,改善文物考古研究工作条件,加快新时代文化旅游强省及世界重要旅游目的地建设,稻城县拟实施青藏高原皮洛遗址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选址于稻城县噶通镇平洛七家村,皮洛遗址保护区东侧,总用地面积9851m2(约合15亩),总建筑面积5710m2,主要包括旅游接待及服务用房、文物整理及展示用房、库房及后勤附属用房等,配套建设道路及场地铺装、绿地及景观、室外管线等附属设施。建设工期24个月,估算总投资4780万元,拟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其余部分由地方足额配套。

    受稻城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省文物考古研究院共同委托,我院承担了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以下简称报告)编制服务工作。在旅游区总体规划及遗址保护规划尚未制定情况下,依据调研收集的国内其他省(市、自治区)已建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及大遗址旅游景区游客接待规模、游客接待中心用地及建设规模,参考《旅游景区游客中心设置与服务规范》(GB/T 31383-2015)、《考古装备及设施配备导则(试行)》(文物保发〔201813号)等要求,结合稻城县旅游市场发展现状及相关规划,对项目建设必要性及建设规模进行了充分论证;依据工程建设方案合理估算了项目投资,指导项目单位及设计单位完善了方案设计,协助办理了规划选址与用地、节能审查等审批要件。

 

 

 

    甘孜州发展改革委委托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组织建筑、结构、建筑设备及工程造价等领域专家对报告进行了评估,与会专家对报告编制质量给予了高度评价。甘孜州发改委以甘发改〔2022573号文对报告予以批复,项目现已启动实施。

 

 

 

                    2022年12月29日

2022年12月29日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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