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编制的四川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已印发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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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省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城镇化加快推进,城市人口不断增加,生活垃圾产生量持续上升,部分垃圾填埋场超负荷运行,导致卫生填埋场设计服务期大幅缩短。根据市(县)卫生填埋场运行情况统计,全省现有117座垃圾填埋场中,有38座剩余服务期不足537座剩余服务期在510之间。传统卫生填埋处理生活垃圾方式已不能满足我省城镇快速发展的需要,而现有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主要服务城市及周边地区,覆盖范围有限,未来我省部分城市将面临日益突出的生活垃圾处理问题,迫切需要采用减量化程度高、有利于节约土地资源、资源回收利用效益可观的垃圾焚烧发电等先进处理方式。

为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推进生产生活方式绿色化,全面提高我省城镇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和无害化处理能力,减轻日益严重的环境污染,加快改善城乡环境质量,根据《“十三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发改办环资〔2016285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能源局、环境保护部、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规划选址工作的通知》(发改环资规20172166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意见》(川府发201821)有关要求,受省发展改革委委托,我院承担了《四川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工作。《规划》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了我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主要任务、重点项目、环境影响和保障措施,全面指导2030年前我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建设。规划期为2018~2030年。

2018年到2020年,新建和扩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30个,日处理能力3.205万吨,新增装机容量65.9万千瓦。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处理能力达到无害化处理总能力的65%以上。除甘孜、阿坝、凉山外,其余市所在城市及人口基数大的县(市、区)实现垃圾焚烧发电处理能力全覆盖。

2021年到2030年,新建和扩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32个,日处理能力2.06万吨,新增装机容量40.8万千瓦。累计实施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80个,日处理能力达到7.105万吨,累计装机容量146.2万千瓦。占无害化处理总能力的75%以上。除甘孜、阿坝、凉山外,其余市基本实现垃圾焚烧发电处理能力市域全覆盖。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建设、运营和监管工作制度。

今年35日,省发展改革委会同住房城乡建设厅、经济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自然资源厅、省能源局等部门组织专家对我院编制的《规划》进行了审查,编制成果得到各部门、专家的一致认可。

今年6月,该《规划》由省发展改革委以川发改环资〔2019294号文予以印发,现已启动实施。

 

 

                           2019年12月19日

  

2019年12月19日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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