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完成《四川省重点项目管理办法(送审稿)》专家论证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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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发展改革委委托,我院近期完成了《四川省重点项目管理办法(送审稿)》(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专家论证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管理办法》由省发展改革委起草,根据《四川省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及《四川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有关要求,省发展改革委委托我院组织开展《管理办法》的专家论证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针对《管理办法》涉及面广,我院聘请宏观经济、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法律等不同领域的专家组成专家组,院长李国栋任专家组长并主持论证和评估,邀请省政协委员、成都市人大代表、相关企业代表参加会议。着重围绕《管理办法》的合法合规性、出台时机和条件、合理性、安全性、可行性、可控性及可能产生影响以及是否导致不稳定因素等展开论证和评估。我院一是针对省级相关部门、市(州)相关部门以及社会公众代表征询意见;二是依据风险调查情况,按照《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有关要求,对风险因素进行识别;三是分析确定主要风险因素及风险等级,提出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提出评估结论和建议。

我院评估认为,重点项目投资在我省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中起着十分关键的作用,立足四川经济发展新常态,修订出台《管理办法》十分必要;《管理办法》内容完整,符合我省重点项目管理实际,具有指导性和可操作性;起草程序合法合规,出台时机和条件成熟;《管理办法》发布施行的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通过重点项目所在地现有维稳机构、社会稳定风险概率制度和应急处置预案,进一步落实责任并开展有效工作可防范和化解风险;建议尽快出台并有效推进《管理办法》的实施

目前,《四川省重点项目管理办法》和专家论证意见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已上报省政府。

 

 

 

2017年419

2017年4月19日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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