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推进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9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项目的通知》精神,为促进城区老工业区改造提升和转型升级,增强城市发展活力和辐射带动作用,省发展改革委委托我院对全省内江、自贡、宜宾、攀枝花、绵阳、泸州、乐山、德阳和成都市青白江区等“8市1区”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实施方案进行评审。
接受任务后,我院工业项目处即刻制定了项目评审工作方案,于10月10日至12日,聘请宏观经济、区域经济、产业经济、技术管理等领域专家组成专家组,开展了评审工作。本次评审重点为实施方案的实施范围即老工业区的边界、搬迁改造条件、搬迁改造发展定位、基本思路、总体目标和阶段目标、实施项目、组织实施配套政策及保障措施等方面,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特别对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最新重点支持的创新创业能力建设、老工业企业搬迁改造、环境污染治理、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改造、老旧社区改造、老厂区老厂房老设施改造和工业遗产保护利用等六个方面进行了重点审查。
评审会后,我院根据“8市1区”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实施方案修改完善情况,已出具了“6市1区”评估意见上报省发展改革委。
2016年12月23日